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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是夫妻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关于性爱姿势你知道多

发表时间:2024-01-31 02:49:08  来源:晨曦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网  浏览:次   【】【】【
四月紫花开[言妍]   他是那种做任何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说--逃了家就绝不回头,饿死也一样;流浪时有模有样,还带团领队;当流氓也很认真,竟让他爬到少帮主的地位;回学校念书,便当班长拿第一名;坐牢则是领奖状的模范犯人……其实,她心里对他着实是充满恨意的,因为突然失去相依为命的哥哥,令她那彷佛已贫乏不堪的人生,又经历了一次痛苦翻扰;但入狱三年,他写了三年的信给她,而她,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只是她从不回信。不知不觉中,她竟原谅了这个误杀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而后她发现,他很俊,且能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他出狱后,他坚持代替哥哥在她生命中的地位,于是她理出一套与他最安全的相处模式--当哥儿们!只是,有一种「奇怪的动力」,却时时让她为他这怪胎操心再操心…… 关于“四月紫花开”   近日在养草坪,浇水、施肥、除野草、杀虫,样样不可少。但新生的草,怕雨季、怕酷阳,总是绿一阵黄一阵,娇嫩得令人烦恼。   一旦又在做“草奴”,偶一回头,发现平常不太费心的小灌木,开了朵朵的小紫花,有深有浅,有纤纤绒毛,朦胧地像云又像雾,似在说:   “别紧张,我们很容易养活的!”   《四月紫花开》的书名就是这么来的。   写家志和盈芳的故事时,我一直想着一位朋友。   她十二岁就爱上一个男孩,两人一样出身贫穷,一样有理想抱负。他们的爱情,深深的、纯纯的,等于生命。   但环境艰险,爱有时只成为阻挠,为了不忍他埋没才华,她离乡远去,把他让给一位富家千金,希望他能飞黄腾达。   多年后,她已是枝头上的凤凰,回到故乡,才发现男孩并没有一飞冲天,他仍住在原来的屋子,娶一个平凡的妻子,做一份恰能温饱的工作。   那么,往日的牺牲又是所为何来呢?   她站在街角,忍不住呜呜哭着,无法遏止的悲痛呵!   如今她有富裕的生活,爱她的丈夫,可爱的儿女,算不算是梦碎、心碎了呢?   从那时起,她得了严重的忧郁症,老是梦见那男孩,也一直有从高楼跳下来的冲动。   当然,家志和盈芳有个快乐的结局。但因为我那朋友的影响,所以费劲绕了一个好大的圈,才能回到原点,写得我有些伤筋折骨。   总之,爱不要太深,不要太浅,爱要爱得刚刚好。   附带一提的是,这本书中,除了《紫晶水仙》系列的人物外,还暗藏着我其它故事里的角色(有的已写,有的尚在脑中),他们都是突然从我笔下蹦出来的;我这才发现,我的书其实都是有关联的(同一个作者嘛!不过,再一次被小说中角色掌控,感觉有点恐怖就是了!)   希望你们在看到这些“不速之客”时,能发出会心的一笑。   另外,谢谢宛菁、虹仪、艾安、秀樱,你们的信都是我最大的鼓励,不知你们收到我的谢卡没有?   最后,记上雪莱的一段诗句,足以描述这本书里的纠葛和挣扎,也一直存于我心的:   我太像你:难驯、迅速而骄傲   时光的重负困住我,把我压倒……   我碰上人生的荆棘,鲜血直淌…… 楔子   小小的阁楼十分阴暗,向阳的一面只有一扇窗,结着厚厚的白垢,早就透不进什么光线。斑驳的窗沿有暗红的印迹,是几年前凶杀案留下来的。   恐怕就是那股血腥味吧!盈芳皱着鼻子想。她从不接近那扇窗,因为它散发出一种气味,不是一般的肮脏熏臭,而是类似坟墓里死尸的烂蚀腐朽。   她发誓,曾看见一个面目模糊的白衣女子,在窗外浮漂着;但她不怕,因为在窗内的她,也像个鬼。   坐在床板上,她安静地等着,恍若在古墓中,一条蛰伏缄默的虫。   突然一个拔尖凄厉的哭声传来,空气地板全晃动着,虽是她听习惯的,却仍令她止不住的颤抖心悸。   “不要哇!我不要去!求求你,不要叫我去!”一个女孩哭喊着说。   “不去的话,你就给我死!”凶狠的男声吼道:“被狗啃,被老鼠咬,去给我死得干干净净,免得浪费我的米食!”   接着是一阵棍棒夹打的混乱,尖嚎怒骂中,有物体滚落楼梯的咚咚声,小阁楼摇动了好几秒,屋顶似又坠下几分。   淑卿又摔下来了,恐怕免不了鼻青脸肿和流鼻血。   这是李家常有的日课,放暑假后,淑卿满十三岁,更是每天一顿毒打,大家都知道,李进财又准备要卖掉第三个女儿了。   “我哪是卖她去当妓女?!”李进财大嗓门地对左邻右舍强调着,“我才没那么笨!阿卿比她两个姊姊漂亮、聪明多了,我当然不会糟蹋她!这回是上歌厅唱歌哩!以后唱出了名,上电视,金银财宝滚滚来,到时才要感谢我呢!”   骗人!骗人!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歌厅,一进去就等于妓女,没有人能全身而退,更没有人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就如同一朵洁净的花,落入泥土,便死亡腐烂了。   在无声的抗争中,江阿坤冲进来,对着盈芳叫:“该你了!你今天非给我去唱不可!你哥哥不在,今天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了!”   “我不去!不去!不去!”盈芳一迭声地说。   “你娘的,不去也得去!”江阿坤像要翻屋顶地叫嚷:“吃我十二年的米食,今天不来个总算帐,我就他妈的不是人!”   他说若就操起身边的一把黑伞,像举武士刀般的架式,就朝盈芳没头没脑地劈下来。   她很直觉地住床底躲,黑伞打到床板上,啪地一声,伞骨歪成一个很奇怪的角度。   江阿坤劈落了空,不禁老羞成怒,又拿伞尖死命地往床下戳刺,盈芳像一只仓里无助的老鼠,闪着、爬着、哭着。   突然,整个床板被掀了起来,盈巧还没有看清楚,就被落下的铁伞狂打,痛彻心扉呀!   她只来得及护住自己的头和脸,脊背则一寸寸被打得彷佛要折断般。   “好啦!别打了!打成残废,不就白养了?!”有邻民劝着说。   “残废?我还想打死她呢!”江阿坤忿忿地说:“养她这么大,连叫她工作赚钱都不肯!人家比她小,都给父母穿金戴银了,她给了我什么?一堆霉运而已!”   盈芳忍着火灼般的痛,心里喊着妈妈。如果妈妈在,绝对不会让这种可恨又可怕的事情发生。   可惜她只有父亲,一个好赌、酗酒又不务正业的失败者,一心只想卖儿鬻女。生在这样的家庭,除了怪命运乖舛,又能怎么办?   生于朽木间的虫,只能沿着腐败的路爬行,终生都在烂泥、毒沼、菌尸之间,树梢金黄的太阳,阳光下青翠欲滴的叶子,如此耀眼美丽,又如此不可攀附。   为什么同样是人,她和淑卿却要被青春梦想弃绝呢?   那晚她们被架上了计程车,两个伤痕累累的女孩,相对无言,只能紧紧牵着手,都是冰冷无力,谁也温暖不了谁。   她们由歌厅的后门进去,窄窄的化妆间已坐满了妖妖艳艳的女孩,骨架看来不过十多岁,但有的已经丰满成熟地超乎年龄了。   在嘈杂中,歌厅老板审视她们两个,他看着比较高胖的淑卿点点头,再对又瘦又小的盈芳皱眉说:“这个可能要打些荷尔蒙针。”   “我女儿不行吗?”江阿坤紧张地问。   “还是可以上台唱唱看,有客人就中意这一型的。”一旁的中年妇人说。   接着,有人在她们身上、脸上涂满味道怪异的白粉胭脂。   盈芳看着镜中的自己一点一滴消失,清纯不再,只成了眉毛削一半、眼睛嘴唇大一倍、头顶假发的小妖精。   还有那满是亮片,薄得不能再薄,低得不能再低,短得不能再短,穿著像没穿的衣服。   盈芳一身黑,淑卿一身白,两人害怕地紧靠着。   “嘿!就叫双燕姊妹,当她们是双胞胎,反正很像嘛!”中年妇女说。   有人递过纸片,要她们临时恶补歌曲。   “我不想上台。”盈芳低声说。   “到这地步,不唱也不行,否则会很惨。”淑卿轻轻说:“先唱完再说。”   这种情况下,盈芳记不住歌词,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调。在舞台的聚光灯里,下面是乌压压一片,有黑影白烟,活像冥府幽魂,一个个狰狞骇人的面孔,等着扑来。   乐队奏了一段,她们仍如木偶,四周开始有嘘声。   淑卿已来过几次,很快就拉着盈芳扭动。透过麦克风,盈芳不知所云的唱着,其中大半是自己羞辱哽咽的声音。   一下台,忽忽幽幽的,她们被带到一个小房间,有床有被,淑卿的眉头皱得好深。   中年妇人带着一个猥琐的胖男人进来,笑咪咪地说:“双胞胎耶!人生难得的经验喔!”“双胞胎才有鬼!”胖男人贼贼地说:“我要那个高的,矮的我不要!”   “矮的可是在室女呢!买一送一嘛!”中年妇人堆着笑容说。   “看来不超过十岁,我才没有恋童癖呢!”胖男人坚持的说。   中年妇人二话不说,推了盈芳就出去。匆忙间,她只瞥见淑卿害怕惊恐的眼神。   “救我!盈芳,救救我!”淑卿哭着说。   盈芳在黑暗的走道间跌跌撞撞,耳边传来中年妇女的声音……   “你还要上台去唱!”   不!打死她都不要去了!   恍惚中,她听到淑卿尖喊的声音,像临死的兽般凄恻痛苦。   她突然生出一股力量,推开左右的人,拚命地往门口冲。或许是太意外,大家没防到,竟让她跑出了门。   “她出不了巷子的!”有人叫。   是的,若没有那一条水沟,她铁定会被抓回去,一辈子就走上不见天日的道路了。   她先躲在一辆汽车下,脸贴着地。在大家仔细的搜寻中,她慢慢移动,眼见有人要探查她的藏身之所,倏地她掉到沟渠里,恶臭熏得她差点窒息,但黑水、黑衣、黑发及黑夜,却让她逃过一劫。   那是她一生中最漫长的时候,也是她最有耐性的一次,尔后回想,盈芳都不禁佩服那个十二岁的自己。   逃出暗巷,她不敢回家,只拖着发臭肮脏的身体,走遍台北的电动玩具店,找她好几天未归的哥哥。   三更半夜的,能找到江世雄,也是她的幸运。   但淑卿,苦命的淑卿,就避不开恶运了。   一个星期后,世雄带她回家,江阿坤奇怪地没打也没骂。因为淑卿两天前在家中的厕所上吊自杀了。   从此,小阁楼更阴森,她老是看到白着脸的淑卿在敲那扇向阳的窗。人间苦,不忍留;   阴间惨,不欲留,魂魄无所依归,所以四处相询哪!   一直到搬离,盈芳的幻象才停止;而同时她也明白,淑卿的死,就好象她们曾有的胆怯、软弱、畏缩、害怕及认命的往日种种,随着一并埋葬掉了。   以后很苦的时候,她就会想起淑卿,想起她们最爱唱的一首歌“海鸥”;还有她们要共同展翅,远离黑暗堕落的心愿。   尽管孤独,尽管寒冷   但我自由飞翔   是的,自由飞翔!   于是盈芳的人生里,再没有爱,没有爱情,只有生存的现实。   谁料到现实中会掉下个有钱的姊姊呢?!所以盈芳化成两个人,一个她往上飞了,一个仍在泥淖中。   因为,没救出淑卿,是她一生永远无法释怀的痛。 第一章   俞庆大楼的第十六层上有擦窗工人吊着,高处的气流使钢架车微微摆动,夕阳也在他们背后一闪一闪,像个捉迷藏的孩子。   盈芳盯着那反复来去的抹布好一会,泡沫把玻璃上的污浊变得澄净,简单而俐落,人生若有这么容易就好了。   她把视线收回,重新看着手边的宗巷,头一页电脑整整齐齐打印着……   姓名:李林春枝 性别:女 岁数:四十六   家庭状况:夫殁,女儿四名,一死、三下落不明。   生活状况:独居十坪违章建筑内,无收入,靠社会救济。年初诊断卵巢癌末期,房子即将拆迁,无家可归,需快速安排住所及医疗方面的援助。   李林春枝,不就是淑卿的母亲吗?这名字让盈芳一下子坠入惨然的回忆中。印象里,春枝是个软弱苍白的女人,为了怕丈夫的拳头,从不敢站出来为女儿们说一句话。她甚至比自己的母亲秀平还糟,秀平至少还会冲上去与丈大理论搏斗一番。   也或许扣此,秀平很早就过世,而春枝还能苟活到现在吧!   “兰姊,李林春枝的案例处理了没有?”盈月问着基金会里资深的社工人员月兰说。   “慈济的人已去拜访过她,也找好了医院,但她一直不愿意离开。”月兰说。   “为什么呢?房子不是要拆了吗?”盈巧问。   “她说要等她小女儿回来,怕搬了,她女儿会找不到人。”月兰摇摇头说:“她那病情,只怕也等不到了。”   “很严重吗?”盈芳眉头微皱着。   “已经往上扩散了,她又不肯住院,只有更加速身体功能的恶化而已。”月兰说,“她的顽固让大家束手无策。”   想到春枝一个人在简陋的屋子里痛苦等死,盈芳的内心就感到一阵不忍。   “李林春枝的小女儿呢?”   “标准的问题少女,国中毕业就跷家在外面鬼混,我们只有她观护所和非法堕胎的资料。”月兰说,“要找她很不容易,现在台北逃家少年太多了,他们自成一个团体,彼此互相隐瞒,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所以淑美也没逃过环境的污染,及命运的摆布。   淑卿的死,给盈芳一种向上的力量,却没有给小她五岁的妹妹任何启示。   盈芳将宗卷看了又看,她们是淑卿在世上仅有的亲人,她实在不能置之不理;但她在舜洁基金会中只管财务,没有受过探访调查的训练,怎么进行援助呢?   除非……除非是以朋友的身分。   盈芳一旦下定决心,动作就很快,她把桌子收干净,背起皮包,打算出发去她多年未留再涉足的旧居。   这时电话响起,盈芳一拿起话筒,文佩沮丧的声音就从那一头传来……   “家志取消了今天晚上的约会了。”   “什么?”盈芳惊讶地说:“怎么会呢?我可是辛苦安排了很久,他不会这样对我吧?!”   “他五分钟前才通知我,说临时有急事。”文佩似乎很难过。“我想他根本不喜欢我,所以才找借口推辞。”   “胡说!你条件那么好,他不喜欢你,脑筋才有问题!”盈芳会想愈气说:“我非找他问个清楚不可,你放心,我会叫家志给你一个交代的。”   挂上电话,盈芳拨了几次家志的号码,都不通。太过分了,他一定是故意的,那她就直捣他的工地,当面兴师问罪。   才要出办公室,敏敏迎面而来,见她一脸怒气,问:“什么事那么急匆匆的?”   “还不是刘家志!”盈芳见了姊姊就抱怨说:“我好不容易帮他介绍一个样样都完美的女朋友,他居然约会几次就开始拿乔,我正要去教训他呢!”   “这种事是要靠缘分,一切顺其自然,你这红娘也别太心急了。”敏敏笑着说。   “我才不管什么盐分、糖分的!”盈芳说:“文佩是他千载难逢的机会。她爸爸是大企业的董事长,而她长得温柔漂亮不说,最重要的是,她喜欢家志,欣赏家志,完全不在乎他的过去。如果他能娶文佩,不就可以脱离北门帮和程子风的控制了吗?”   “家志不是个爱钱的人,他也没想过飞黄腾达,否则就不会拒绝我的资助了,不是吗? ”敏敏说。   “是呀!他一天到晚讲‘骨气’和‘义气’,说不定哪天他就会被这两股气活活给勒死。”盈芳讽刺地说。   “我了解你的意思。”敏敏说:“但家志的脾气根倔,你愈逼他,他就愈唱反调,尤其婚姻的事,更要慢慢来了。”   “还能慢吗?”盈芳说:“你真能眼睁睁地看家志成为北门帮的第四个女婿吗?那个程玉屏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骚成那样又离过婚,碰到男人就大抛媚眼,家志娶了她,一生不就毁了吗?”   “家志应该不会那么胡涂吧?!”敏敏迟疑地说。   “怎么不会?为了报恩,他那人什么荒谬事都做得出来。”盈芳肯定地说。   “你真的觉得文佩适合他吗?”敏敏又问。   “当然适合!我可不是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哟!”盈芳振振有辞地说:“文佩出身良好,温柔、善良、多情、芙丽,完全是你的翻版,而你又是家志心目中的第一偶像,照理说,他应该很容易爱上文佩才对。”   “胡说八道,我哪又是他的第一偶像了?”敏敏抗议地说:“小心你姊夫听到,又要不高兴了。”   “谁怕他啦?!”盈芳哼一声说:“反正呀!我非救家志脱离险境不可。”   “瞧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敏敏笑着说:“记得以前你多恨他,现在却那么关心他,真是差太多了。”   “谁教地想当我的哥哥,一心一意要照顾我?”盈芳眼珠一转说:“这就叫做‘礼尚住来’,一报还一报。”   “盈芳,你可别太顽皮了。”敏敏忍不住说。   “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盈芳说:“我得走了,不然我的男主角就要跑掉了。”   敏敏看着妹妹离去的身影,兀自呆了一会儿。   盈芳和五年前她初见时,在外貌上已有很大的改变,仿佛多一层自信,就多一分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玫瑰,洋溢着耀眼的青春光彩。   只是有时太愤世嫉俗了,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像要把秋天的肃杀之气带到春天里来。   她知道盈芳曾有极不快乐的童年,贫穷、受虐、飘泊,她几次想谈细节,盈芳却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意透露一点讯息。   心结是最难解的,有时甚至无解,把一个顺直的人生,平白弄出许多绉褶弯曲来。   “为什么要谈呢?”家志曾私下说:“有些结痂曾流血刺痛过,何必再重揭伤口呢?”   “如果还有一些瘀肿和脓疮在里面,何不帮她清干净呢?”敏敏说。   “人体都有自愈能力,当它能消融时,硬要去触碰,只会更糟糕而已。”家志淡淡地说。   当时敏敏有个感觉,他也在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起,她相信家志对盈芳会有好处,在某些方面,他们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彼此能在旁人不甚了解他们时,更快了解对方。   只是了解并不等于救赎。   唯有爱情才能治愈最深的创伤,抚平最顽缠的心结。   可惜的是,盈芳和家志都是否定和排斥爱情的人。   真不知这一场“作媒记”,会闹出什么结果来呢?!   ※ ※ ※   计程车壅塞在下班的车阵中,喇叭声此起彼落,像在玩接龙比赛,吵得人心浮气躁。   “司机先生,能不能再快一些?”盈芳在后座问。   “如果我能钻地洞或飞天的话。”司机幽她一默说。   唉!都是家志害的,他到底有什么事呢?最好是与总统晚宴之类天大的事,否则她绝不饶他!   其实帮家志做媒,是敏敏和盈芳早就有的计画,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活得像流浪汉,行吗?   而文佩是她们目前找到最好的对象。   文佩在三个月前的某个慈善晚宴上,看到西装笔挺的家志,立刻一见钟情,很含蓄婉转地来打听他。   盈芳常时很率直地把他当流氓及坐过牢的背景,丝毫不保留地告诉她,而且还重重地叹一口气说:“所以在他英俊性格的外表下,是充满黑暗危险的阴影。”   “哇!他好有传奇色彩呀!”文佩一脸崇拜,“他真像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带点亦正亦邪的味道,我没想到现实中有这样的人,我非认识他不可!”   盈芳差点吐血,但她转念一想,文佩家的财势不输给程子风,文佩又比程玉屏好不知几倍,如果能让家志因此走向正途,不也是功德一件吗?   因此不顾敏敏认为文佩太过单纯的质疑,她硬做起了媒婆这个角色。   她开始玩三人行的游戏,第一次吃饭,家志就察觉了她的意图,所以一张脸不说话、不微笑,沉重得教人食不下咽。没想到文佩爱透了他那严肃寡言的酷样,整个人被迷得神魂颠倒。   嘿!家志绝没料到他的白脸和黑脸,同样都具有招蜂引蝶的效果吧!   几次同游下来,盈芳开始迟到、早退,为他们两人制造独处的机会。结果情况很不乐观,文佩是一头热,家志则像只发不了情的大熊猫,而程玉屏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回,家志居然直接以拒绝约会来表态,简直是公然对她权威的挑战嘛!   她看看手表。唉!这车速有如牛步,但愿家志人还在办公室。依照他平日的习惯,即使到了万家灯火,他还可以在那儿孜孜不倦的工作。   盈芳也是经过好久好久,才了解家志这个人,若要笼统地说,四个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专心一致”。   他是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说,逃了家就绝不回头,饿死也一样;流浪时也有模有样,还带团领队;当流氓也很认真,让他爬到少帮主的地位;回学校念书,便当班长拿第一名;做牢则是领奖状的模范犯人。   现在帮程子风管发包工程,更是严肃正经、事必躬亲、有条不紊。难怪才出狱短短两年之内,家志就接掌了程家大半的建筑事业,他手下的工人遍布台湾全省及东南亚各地。   程子风虽出身黑道,却颇有识人之能。   “家志很可惜没有个好环境,否则以他本身的条件,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敏敏屡次叹息说。   哼!什么人才?!当坏人还当得那么努力起劲,这叫是非不明、头脑有病,勉强只能算发展畸形的怪胎而已!   盈芳是在世雄被误杀后,才见识到家志“恩怨分明,一丝不苟”的人生哲学。尤其他实施起来的过人毅力和恒心,真可以成为一股散不去的庞大“阴影”。   第一次见到家志,他那魁梧高大的身材,带杀气的浓眉,精干内敛的眼神,江湖阴狠的态度,就让盈芳退避三舍,在彼此间画了一条深深的鸿沟。   不是害怕,而是她自幼就想脱离这种耍流氓的男人,一个世雄就够她受了。   但为了敏敏,她总是假装很高兴见到他。在困苦中长大,看透人世辛酸,要摆出十八岁女孩的单纯可爱,太容易不过了。   况且那时家志一心都在敏敏身上,哪会注意她这当配角的小女生呢!   直到世雄的死,盈芳才显露出她原本极端倔强的叛逆个性来。她有十个月不和敏敏说话,更把家志当成是该枪毙十次以上的敌人。   她当时心中充满恨意,回想贫穷丑陋的童年,她实在受不了生命里再一次的大翻扰。失去相依为命的哥哥,就彷佛已贫乏不堪的人生,又经历了一次不公平的被剥夺。   家志开始给她写信,厚厚的一封,全是忏悔之词。   以后差不多隔几周就来信,内容微妙地转成他在牢里的生活,有他的日常生活、感想及读书心得,成了日记、周记和杂记的混合体。   盈芳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但她从来不回信。   她第一个惊讶的是,曾经失学的家志,竟写得一手端整的好字。若字如其人,那能够练就此字体的人,必然有才有学,但出自于一个黑道份子,就太怪异了。   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绝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读很多书,凡事有见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聪明复杂许多。   她无法拒绝读他的信,甚至抱着期盼的心态。   她思考他说的话,详阅他介绍的书,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从没有一个人能如此激起她内心最矛盾多样的感情;也从没有一个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灵的某种孤寂中。   入狱三年,他也写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这个杀了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对她的笑,却涵盖到眼眸内,额头完全放松,脸上那种毫无戒备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条河穿山碎石而来,在他身上造出了风景。   而她发现,他很俊,并且能够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   他出狱后,两人面对面,他坚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说“不”太难,于是她摸索出一套与他相处的最安全方式,就是当哥儿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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