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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每天都要来三次,再累我也能满足,但公公欲望太强我扛不住了

发表时间:2023-11-21 08:46:51  来源:晨曦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网  浏览:次   【】【】【
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就有很多人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奥利佛和珍弗尼之间的那种真爱,《爱情故事》不过是个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难有人相信男女之间会满足于“茅草屋内的爱情”,会相信“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抱歉”。   至少,我不会相信。   我将自己蜷缩进厚厚的软垫,跟着歌曲哼唱: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story of how great love can be   The sweet love story that is older than the sea 。。。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当我的思绪从歌曲中游荡回来,他的脸就悬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紧锁着我迷离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时关掉音响,唇滑到我耳际吹着热气,“以后不准你唱这么伤感的歌,虽然你唱得很美。”   “伤感?“我疑惑地轻喃,“这首曲子并不伤感。”   “可是你的样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轻轻抚过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么会?我眨着酸涩的眼睛,盯着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没有擦干。”   “我在阳光下躺了十分钟,有多少水都蒸发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听首歌会哭。何况这部片子自始至终就没有感动过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哝一句。将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显的伤痕,满意地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开滑翔翼。”   “什么?”   “我明天在新城有个会议,那里新建了一座滑翔翼游乐场,会议结束后我们去玩。”   “可是我手头有case,你已经耽误了我一个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没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东西,我们一个小时后出发。”他放开我,吐出两个字:“现在。”   我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下楼,压抑心中激烈酌反弹情绪。我就像他的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想何时使用就何时使用,可悲的是,手机还有充电的时候,而我,甚至没有充电的权利。   一个小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他坐进房车,在他公司总部的大厦顶楼搭直升飞机飞新城。   ★☆★☆★☆★☆★☆★☆★☆★☆★☆★☆★☆★☆★   夏季的夜通常阴沉闷热,到处都是饱和的水气,我讨厌空调过滤后空气的味道,打开窗子,却仍然无法顺畅地呼吸。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似乎又有一场不小的雨。为什么我待的地方总是下雨?虽然我喜欢听雨水敲击在物体上的滴滴嗒嗒的声音,但是我不喜欢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风雨。一阵冷风吹过,雨势迅速弥漫过来,空气中渐渐涌上一股泥土的芬芳,还夹杂着青草的气息,我的呼吸终于顺畅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个两天两夜,我就不必陪他去开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诚地祈祷。   他宽厚坚实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轻轻吻我的后颈和肩头,“为什么还不睡?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不累吗?”   “里面太闷,我出来透透气。”有他在的时候,我很少透得过气。   “你的手冰凉。”他拉上窗户,将我拥进怀里,半强迫地拖回床上。   他总是强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关掉音响,拉上窗帘,关掉电脑,抽走曲谱,合上钢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无论我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即放弃。眼里只能有他。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多久,他曾经、说过,只要我顺从他,就会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仿佛遥遥无期,因为他的贪婪无休无止,禁锢了我的入,还想禁锢我的心,我的灵魂。如果他是一只精致的笼子,我还有飞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风雨,无论我飞到哪里,都挣脱不了狂风暴雨的侵袭。我多么羡慕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风雨的勇气。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来看雨,他从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失眠。我常常梦到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被一个残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来囚禁我的不是笼子,而是一条无形的线,每当我远离他一定范围,就会全身奇痛无比。我持续地夜复一夜地做着这个噩梦,始终看不清君王的脸、也看不到我的结局。   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祈祷,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后的清晨显得分外耀眼,大地万物经过雨水的洗礼焕发出清新的光泽。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郁闷。   他让我留在酒店,中午回来接我出去吃饭、然后直接到游乐场。一个上午,我时睡时醒,头晕目眩,身上忽冷忽热。我向服务台要了两颗退烧药吃了,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出了一身虚汗。   电话在十一点半响起,我虚弱地应了一声:“喂?”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酒店,在大厅等我。”下完命令,切断电话,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洗把脸,觉得略有些精神,换好衣服下楼来,刚好赶上他的时间。   他有些不悦地看着我的衣服,“穿成这样怎么玩滑翔翼?”   “我看着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齐竖起,大声道:“司机,到百货公司。”   我像一尊没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牵着进服装部,买了一套运动服换上,又牵着回到车里。直到进入滑翔冀场地,我才有机会挣扎解释:“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眼中喷火,“从昨天开始就满脸的不情愿、陪我让你这么难过吗?你那件该死的case就那么重要吗?”   我在闹什么别扭?难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难道他听不到我说话有气无力?难道他看不到我虚弱得要晕倒了吗?我想对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从来就不是我的性情,何况此时,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天籁。”他撑住我虚软的身体,“你怎么了?”   视线朦胧中,我仿佛在他眼中看到焦虑。一定是幻觉,他怎会知道什么叫焦虑?   “天籁,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量一把抱起我,冲向停车场。   他命令我,他总是在命令我,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够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来找我。我的意识逐渐抽离,他那恼人的粗嗓音搅得我不得安宁。从一开始,从他听到我的歌声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我清静。   佟天籁永远记得那天,记得那个雨后的早晨。昨夜的暴风雨凶狠猛烈,刮碎了她卧室朝南的玻璃,雨水打湿了整张床铺,害她一夜又湿又冷。钟点佣人走的时候特地关好屋子里的所有门窗,可是她没有预料到风会刮断院内的树枝,砸碎她房间的玻璃。父母的房间和妹妹的房间都空着,但她没有过去。她认床。认妈妈的味道,母亲已经带妹妹离开好久,房子里早就没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依赖这张床。稍早前父亲有电话过来问她好不好,她回答很好,她不能让父亲担心,父亲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父亲想当个称职的父亲,只是力不从心。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不会给父亲添麻烦。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父亲的,她不能让母亲知道父亲忽略她,否则母亲就会把她从父亲身边带走。她爱父亲,也爱母亲,她从来没有恨过母亲,但是她同情父亲,所以她选择留在父亲身边。   她将房间内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找出急救箱为手肘上划破的伤口上药,这点小伤不要紧,不会痛。她冲了杯牛奶,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这些足够填满她的胃。电话铃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喂,您好,佟宅。”   “姐,”佟天娇软软的嗓音传来,“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   “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奶。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   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   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   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   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谁背叛了谁的问题。曲叔叔是母亲踏人乐坛遇到的事业伙伴,对理想和人生的共同认知使他们走到一起,所以,这场婚礼应该拥有女儿的祝福,而不该是怨恨。   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几十年的幸福。天籁微笑着,在大家的祝福声中替母亲鼓掌。   “哼!”一声极端轻蓖愤恨的冷哼从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少年。穿着剪裁合宜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拧成一条直线。仿佛察觉她的注视,少年狠狠地瞪了天籁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他细长的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转过她的脸庞,细细梭巡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有一抹了然。   佟家姐妹俩同样承袭了母亲韩梅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父亲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母亲多些。   天籁还未及出声斥责少年,天娇小小的身子已经朝她冲过来,一头扎进她怀里,抱着她喊:“姐姐,姐姐,我好想你哦。我一直等不到你,怕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呢?姐姐也想你。”天籁亲了亲她粉嫩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天籁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对新人,扬起一个真诚的微笑,“妈,曲叔叔,恭喜你们。”   “天籁,”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哽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曲离朝那少年道:“凌风,叫妈妈。”   少年踞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曲离低喝。   “离。”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什么?已经十五岁了,还不如天籁懂事。”   “哼!”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父亲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少年狠狠一跺脚,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天籁!”   “姐!”   天籁被推个倒仰,受伤的手肘重重撞上椅背,血迹迅速浸透了衣袖。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急忙拉开衣袖察看,一脸担忧。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母亲。   这是她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那场婚礼结束在医院的走廊上,她的右臂为此挂了一个月的石膏。此后十二年,她没有再见过这位名义上的继兄。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   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话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她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勘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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