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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歌唱家汤灿死亡原因是什么?死刑现场图曝

发表时间:2023-07-19 10:53:56  来源:晨曦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网  浏览:次   【】【】【
本书来自ldg8.com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ldg8.com   《亚当的苹果》PART1   楔子 傲慢与偏见(1)   我的父亲从我的枕头下翻出那本《查泰来夫人的情人》,面孔瞬间变了形状。他用手指指着封面上的那个雍容华贵的风骚女人,问我为什么要读如此坏的书。对于他的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并不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但对于父亲这样的人,一切解释都是徒劳。于是我只是恶作剧似的淡淡的说,我喜欢看坏书,喜欢那些色情的描写。   愤怒的父亲将我的书扔出窗外,我看见它洁白的封皮如同秋风中一只孤独的鸽子般消失,心里凭空涌现无限的伤感。而我的父亲也不停的用恶狠狠的语言咒骂我。他平日是个温和的人,因此语言极其贫乏,但那却是唯一的一次,所以许多年后我始终记得,而他本人却已经忘记了。小说《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中的那些露骨的情感和性,也逐渐被我淡忘。那一年,我十五岁。   在如今的这个年代,十五岁已经可以懂得很多事情了。尼采曾经在多个场合探讨那个所谓的“永劫回归”的概念。今天看来,这个疯子的观点不无道理。在我们祖父生活的那个年代,十五岁已经足够结婚生子的了。古代的爱情小说的男女主角,也多半是十六七岁的孩子。经过大半个世纪,这种早熟的风气再度回归。在我的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从小我就是个麻烦多多的孩子。富裕的家庭和英俊的相貌让我彻底的性早熟了。小学四年级开始和异性第一次亲密接触,到了初中毕业的时候便已经有过4、5次恋爱了。现在回想,那些曾经让我刻骨铭心喜爱着的女孩的面孔已经模糊不清,但那时的种种感悟却始终无法忘记。每一次恋爱和分手,都会让我对“两性关系”这个概念领悟到些什么。所以到了应该疯狂恋爱的年纪时,反而打不起精神了。   高中时我很是野了一阵,让我的父母心惊肉跳。我经常逃课打台球和夜不归宿的蹦的,放学后拉着男男女女的一帮朋友在大街上闲逛花钱。但幸好我成绩不错,读的也是名校,老师也拿我没什么办法(这种学校的老师往往不敢体罚学生,对于问题学生只能说服教育)。在他们眼中,纵容我远远要比试图改变我更加可行,所以这些不羁的生活经历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麻烦。但也许是太早的成熟了,对身边的同学所热衷的恋爱追逐游戏反而提不起兴趣。   尽管如此,我却一直是有女朋友的。高一的时候,女朋友是班里最漂亮也是最风骚的女孩。我对这种女孩天然是反感的,但却无法抵挡她媚笑的蛊惑。我们公然在狭小的校园里拉手散步,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拥抱接吻,引发无数人羡慕的目光。对我而言,这些来自别人的可笑的虚荣带给我的满足感远远超过恋爱本身。所以日后当我给这个东西定论的时候,我宁愿称它为“两性关系”,而不是“恋爱”。   事实上,正是这个女孩却给我带来了一辈子最恐怖的一场灾难,让我明白了乐极生悲的可怕。   高一下半年的初夏的一节体育课,我们俩不约而同的逃掉了,在空无一人的教室中聊天。她是个周身散发着挑逗气息的女孩,早熟的丰腴的身体如同艳星般的火辣。因此自然而然的,我们便开始拥抱和接吻,一切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分别。   我是一个欲望很多的人。这也是我无法忍耐单身生活的重要原因。亨利·米勒把性当作超越人类一切世俗力量的超然境界,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   就是那天,在我的欲望最炽烈的时候,我的性感的女友竟伏下身体,拉开我的拉链,开始为我口交。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最直接的性经验(显然不是她的第一次)。起初我还有些担心,想推开她。但那种异样的源源不断的快感却让我不由自主的闭眼和呻吟起来。性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尤其是在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快感最强烈的时候,往往也就是毁灭理智和幸运的时候。   我闭着眼睛,享受着放荡的温存,却听见教室的门被人狠狠踢开的声音。我睁开惊魂未定的眼睛,看见了中年女校长的那张愤怒的面孔。女孩机敏的站起身,用双手蒙着自己的脸跑了出去,把不知所措的我一个人留在那里。我的丑陋的直挺的阴茎兀自暴露在温热的空气里,如同一株高傲的向日葵。   一个小时后,我的父母进了校长办公室。又一个小时后,他们铁青着脸从办公室里出来。我的高大强壮的父亲一脚把我踢跪在地上,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我的瘦弱的母亲却开始呃呃的哭泣起来。父亲失望的眼神和母亲无助的哭泣让我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我终究还是个学生,无论如何都是不该在教室这样的地方暴露自己的阴茎的。   处理意见很简单,就是开除。这个结果并没有让我太过悲伤,因为自始至终我并不认为我做了错事,只是因为自己太笨而被抓到现形而已。其实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什么显著的对错。一百年前,人们都还不知道原子是可以分割的。知道后来有好管闲事的人用什么东西轰击它,蹦出了一大堆更小的颗粒,人们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短视的。谁又知道多少年以后在教室里暴露阴茎和接受女友的口交会不会成为一种时尚呢?   我很想对校长说你天黑后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看一看,有多少男男女女在黑暗中做着比我更恶劣的事情。但我明白说了这个也是徒劳。校长对于小树林里的野合多半根本就是知晓的。她之所以这样恨我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了我接受女友的口交,并看见了我的生殖器。对于一个正在更年期的中年女人而言,想象着在树林中做爱的情侣或许是美好的,有点神秘的;但看见口交的现场,并看见了男孩的潮湿的生殖器,却是无法容忍的丑恶了。据说在性态度极端开放的美国,目前仍有若干个州立法明确禁止异性之间的口交。不知道那些州的议员们是否也都是这位女校长般的喜欢意淫,关键时刻又没了种。   楔子 傲慢与偏见(2)   事情如我想象得一般,我并没有被开除,而且这件事情也被压了下来,没有其他人知晓,我得以安稳的在这所名校混到毕业。原因是我有一个有本事的老爸和一个在省教育厅作厅长的姑姑。但平息这场风波的确花了很多钱。现在想起来,仍觉得愧对父母。所以我决定稍微努力一下,考个好一些的大学,让他们欣慰一些。   那场梦魇差点改变了我的性取向,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对女孩子失去了兴趣。但或许我是天生不甘寂寞的人物吧,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却又彻头彻尾的爱了一场。   那是一个叫琳的女孩。高三下半学期插班借读,就坐在我的后面。她是学音乐的,钢琴和小提琴都很棒。那是我一生中最圣洁的记忆。她的气质高贵,如同舒曼的夫人克拉拉,让人爱慕又无法触及。我迅速爱上了她,并且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所幸她也爱上了我。我们在相识半个月后,开始似模似样的谈恋爱。她如同一个有魔力的陷阱,让我无法自拔。   很快高中毕业,她的父母决定把她送到俄罗斯去学习,我并不能成为让她留下的一个理由。于是她就走了。我们没有分手,说好了打电话写EMAIL。但我们都是聪明人,天知道我们会不会就此天涯两地,永不相见。但分别时的缠绵和盟约是美丽的,我无法抗拒也不忍抗拒。但愿那些无法实现的诺言能够让我们原谅和宽恕时空的残酷。   她上飞机的那一刹那,我哭了,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现在想起来,或许那就是爱吧。   总而言之,这几乎是我对大学以前的生活保有的一切记忆了。高中毕业后,我离开了我的家庭,开始了在另一个陌生的大学城内的生活。人们把那个地方称为北京大学,我度过四年声色犬马生活的地方,那是一个真正的欲望之城。   北大是什么,起初我并不晓得。那个中国最高学府,中国社会进步和文化革新的发源地,对我而言太缥缈,艰于触摸。有的时候会隐隐觉得北大就是一个如同胡适那样的人,复杂纷繁却追逐自由。但四年之后,当我揣着那张金色的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北大是一个欲望,是一个活色声香的欲望之城。人们在这里可以肆意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这里的一切欲望都合情合理,无论是纯洁的还是邪恶的,都触手可及,不被鄙视和指责。这也正是我爱她的原因。   “天知道我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来。”我的室友之一楚雄总是如此向我抱怨。他是一个极度自恋的少年,也是一个古怪的天才。他总是抱怨身旁的一切都不顺意,却从不思考自己的责任,就如同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我很喜欢这个男孩的个性,所以我和他也最投契。   我刚刚把自己的大箱子搬进狭小的集体宿舍的时候,他正坐在上面的一张床铺上折叠他的被子。他赤裸的脚丫远远的从床沿伸出来,暴露在九月北京潮湿的空气中,显得突兀而自然。   我把箱子放在他下面的床铺上,缓缓的拉开,把整箱的小说和诗集搬出,整齐的码在床边的书柜上。那些花花绿绿的装帧引起了他的注意,冷漠的表情上也出现了一些惊疑的神色。   “你读波德莱尔?”他问我。   我看了看那本醒目的“恶之花”小册子,对他微笑的点了点头。   “象征主义都是垃圾。”他撇了撇嘴,不屑的说。   我没有说话。我是很喜爱欧洲文化的,事实上我的母亲就拥有四分之一法国血统,但我并没有为他的话而气愤。人们说北大有两种人最多,一是看什么都不顺眼的,一是看什么都顺眼的。我绝对属于后者,而这个生平第一次谋面的男孩或许属于前者。尽管波德莱尔的确不招人喜爱,但敢于全盘否定象征主义歌的人应该也是那种偏执狂了。   除去这些偏激的观点,楚雄基本是个温和和可爱的人。他话很少,很安静,而多数时候我需要的就是个安静的室友。他是我在北大认识的第一个人,并未让我失望。   大学报到的第二天,我便和他在百周年纪念讲堂的地下酒吧喝了一夜啤酒。在我们都接近酩酊大醉的时候,才彼此问清了对方的名字。燕园是个奇妙的地方,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依托的不是彼此的了解,而是那种触目而生的默契。   “程枫?不错的名字。”他淡淡的说,把瓶中的科罗娜一饮而尽。他的表情迷离而真实,让我想起古希腊的那座著名的名叫“大卫”的雕像。而他本人也总是把柏拉图挂在嘴边,仿佛他是他的精神之父。喝了酒后的楚雄,话逐渐多了起来,他的奇异的观点也都跳了出来,让人啼笑皆非。   “性是什么?性是毁灭一切爱情的东西。把性当作享受的人,便被自然的剥夺了爱的愉悦。”他对我说。   我已经忘记了我们是如何谈到“性”这个话题的。可能男孩子之间的谈话,多半都要涉及到这个吧。尽管我并不同意这个说法,但我却依然微笑颔首。楚雄比我小两岁,还未满十八,嘴角的淡淡的茸毛使他看上去仍然是个十足的孩子。我不能希冀一个尚无法进入脱衣舞酒吧的男孩说出什么成熟的观点,尽管这些观点中有一些闪光的洞见。   总之那天我们谈论了很多,很快楚雄便醉了,留我一个人清醒着。酒吧的灯光逐渐黯淡,一些高年级的男男女女开始拥抱接吻,男孩把头埋进女孩的胸脯,贪婪的吸吮异性的体香,我感觉额头中央有隐隐的燥热。楚雄伏在我旁边的吧台上沉沉的睡着,我瞪大空洞的眼睛观察着身边的这个陌生的环境。在远处的暗僻的角落里,我看见了一个异国少女的微笑。   楔子 傲慢与偏见(3)   少女肤色白皙,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得格外妩媚。她坐在三四个异国女孩中间,金色的卷发懒散的搭在肩膀上。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仿佛我们早就认识。她没有喝啤酒,而只是端着一只盛着少许红酒的杯子。我看到她用舌尖轻轻的舔自己玫瑰色的嘴唇,全身便如失去知觉般的麻木了。那便是性的吸引,是楚雄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拎着手中的半瓶啤酒,摇摇晃晃的向她走了过去,在她的面前站稳。   “You have the most beautiful eyes that I’ve ever seen.”我看着她的眼睛,操着我的带着醉腔的英语对她说。   她眯着眼睛,笑笑的看我,没有说话。她周围的那几个异国女孩却已经在嘻笑着打量我了。   刹那间我感觉有些窘,想继续说点什么,却一味的感觉自己舌头打结,竟连中国话也说不出了。   “你有事吗?”女孩见我半天不说话,歪过头来问我。她中文不错,带着点可爱的北美口音。   “……我……就是想认识你一下。”我稀里糊涂的说。脸很快又窘红了。   女孩友善的站起身,从贴身的提包里拿出一张卡片,递给了我。我不及细看,便接过手来,逃似的离开了。我拉着醉得不省人事的楚雄,踉跄的跑回了我们的宿舍。在白色的日光灯下,我仔细的端详手里的那张卡片,上面写着女孩的名字、电话和e-mail。女孩叫Samantha McDowell。   瑟曼莎,多么性感的名字。我想起《Sex and the City》里的那个成熟丰腴的公关经理就叫Samantha。我不喜欢这部过于女权主义的电视剧,却颇喜欢那个Samantha. 两个瑟曼莎,会是一样的人吗?   那天夜里,我做了上大学后的第一个性梦。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只是隐隐感到自己在睡梦中亢奋了很久,后来便筋疲力尽了。   北大的学生宿舍是四人一间的。除了我和楚雄,另外那两个都是迟到了一天才来报到的,上午一个,下午一个。   上午来的那个是个戴着眼镜的清瘦男孩。据说他是某省的高考状元,为人却友善得很,名字俗气却耐听——“萧杨”。下午来的那个是个帅哥,带着时髦的范思哲的太阳镜,橘红T-SHIRT短裤,周身散发着浓郁的香水味道。这个痞气十足的男孩子笑嘻嘻的对我们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很复杂,我懒得记,只记得他说我们可以叫他作“阿超”。于是以后我们就一直叫他阿超。   于是我们哥四个就这样凑齐了。大家来自天南海北,彼此用带着各自方言性状的普通话交谈,倒也算有趣。我们排了排年龄,萧杨最大,楚雄最小,我老二,大家开始兄弟相称。这是大学宿舍的一贯风俗,我并不热衷,但也不反对。我明白在我衰老的时候,这种本能驱动的结社行为或许会成为少年时代宝贵的记忆。   于是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在这个号称中国最高学府的欲望之城里。没有人计较或在意明天会发生什么,仿佛我们的字典里只有今天,没有明天。   (www.mutong.com.cn)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1(1)   我所学的专业——戏剧,是北大刚刚开设的新专业,于是我们这不到20个人成了理所当然的元老生。北大每个专业的第一届学生都生活得很痛苦,因为系里为了创品牌,往往会给第一届学生施加很多压力,以便尽可能多的产生人才。但幸运的是,我们并没有这种如履薄冰的感觉。或许戏剧这个东西和绘画电影音乐一样,属于艺术的一种。过于沉重的压抑反而会扼杀天才的创造力吧。尽管这样或许会娇惯出我们散漫的个性。可是在今天的北大,谁又不是如此呢?   开学第一周,系里开全体学生大会,这似乎是每一所学校的惯例,让同学和老师迅速熟悉起来的方法。因为是新开设的专业,所以学生人数自然寥寥。除了我们一个年级的本科生,便是若干戴着厚厚眼镜的研究生和博士生了。百无聊赖的我坐在最后一排,耳朵上插着随身听的耳机,等着听那些老朽而著名的教授们说教。   开会时间到了,讲台上竟轻盈走上一位身材曼妙、气质高雅的年轻女人。这出乎在场每个人的意料。老学生曾经语重心长的正告过我们,在北大不要去希冀所谓的“惊艳”的感觉,否则便一定会失望。因为这里是学术的殿堂。可眼前的这个女人给我们的感觉,便只有“惊艳”可以形容了。她三十五岁上下,身材高挑,微微卷曲的长发松软的垂在肩膀上,嘴角有颗妖媚般蛊惑的黑痣——一个真正的美丽的女人。   在座的同学们均很不解,以为是哪位院长的女秘书走了上来。可当这个女人用略带低沉的声音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她竟是我们的系主任。   我从来没有想过,北大居然还存在这样年轻漂亮的女教授。曾经听年长的老学生们介绍过,北大人分为三种性别:男性,女性,女博士。这话对女博士不太尊重,但也颇有道理。试想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在图书馆阴冷的空调房间内一坐就是十年,那多半也把女人天赋的那点妩媚给磨砺光了。但显然面前的这位丰姿绰约女博士是个异数。我注意到同宿舍的其他三人也都放下了手中的闲书和漫画,全神贯注的注视着讲台。聚在一处的女生们也在下面用艳羡的口气窃窃私语,让人感叹。原来对美丽的惊艳是跨越性别的。   漂亮的女博士用一口带点洋味的普通话介绍着戏剧学在北大的传统和历史,并详细讲述了我们这些学生在未来四年里学业上的安排。这些乏味的宣传在招生简章和北大的网站上都很详尽,我们也已耳熟能详。但听着漂亮的系主任娓娓道来,却也是一种享受。   “你猜她有多大年纪?”我在下面偷偷的问楚雄。   楚雄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而只是用手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眨了眨他的小眼睛。我知道或许又再思考什么艰深的哲学命题了。这个孩子喜欢为难自己,别人也是没有办法的。   遗憾的是,除了漂亮的系主任,其他教授都是名副其实的,花白头发,厚眼镜,浓重的方言。但幸运的是,这些老先生们都清高正直,他们中大部分都曾经是北大戏剧学科的泰斗,对于这个专业在北大的复兴和回归显然兴奋而激动。于是我便也心甘情愿的做了他们的学生,开始了在戏剧系四年的学习和生活。多年之后,我感觉命运的安排真是巧妙,我的大学生活又何尝不是一出蹩脚的戏剧?   戏剧系的课程远比想象中的枯燥。一年级的时候,要学习大量和戏剧无关的基础课。我们的方向基本是西洋戏剧,所以光外语就要学习两门,还有大量的诸如政治课、数学课之类的全校必修课程。专业课只一门,就是美丽的系主任教授的西洋戏剧史。如果说开学典礼上让我们见识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倾城的风采,那么在课堂上我们则看到了这位女博士博学的一面。这个通晓英文、法文和古希腊文的女人游戏般的给我们讲述她所熟悉的戏剧史,引经据典,令人惊叹。   除了戏剧史,我最热衷的便是作为第二外语修习的法文课了。在母亲的影响和熏陶下,从小我就是个欧洲文化的热衷者,尤其是对法国文化。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让我们轮流给大家介绍自己喜爱的一首诗,同学们无一例外的讲起了唐诗宋词,只有我介绍的是法国诗人兰波的《奥菲利娅》。显然那喜欢喋喋不休的年轻语文老师并不了解兰波,甚至不知道谁是奥菲利娅,所以在我的发言结束后她也只是僵化的点了点头,她也并没有预想到在自己的学生会有超越自己所识的本领,所以表情尴尬得很,只是说很好很好。于是便让我有一种戏弄了别人的成就感。   第一堂法语课教的是语音。那些简单的发音规则自己看书便可掌握,所以听起来有些乏味。至于什么小舌音鼻化元音,是我从小就发得出来的。无聊的时候,我便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让我兴奋的面孔。事实是,命运并没有让我失望,因为我在前排靠窗的位置上看见了一张我熟悉的面孔——是半个月前我在酒吧里邂逅的那个外国女孩。于是原本很沉郁的我立刻兴奋了起来。   我从来不相信缘分,但我认为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必然有道理,代表着上帝给我的启示。于是我迅速的从书包里取出我的钱包,从夹层中翻出了那张她给过我的卡片,寻找她的名字:Samantha。这个名字让我愈发的兴奋。   课间休息的铃声打响,我便三步并作两步的向她走去。我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显然她也十分惊讶。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我,眼神中隐隐带着异样的疑惑。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1(2)   “你好啊,我们又见面了。”我对她说。我竟然感觉到自己有些紧张,因为我原本应该说英文。   Samantha疑惑的看着我,一下子恍然大悟似的笑了:“原来是你,我认得你。”女孩说的也是中文。   我在她旁边的空位上坐下,看着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一向很善于和女孩子搭讪,但当对象是一个来自不同文化的漂亮女孩时,便又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   “我记得我给过你电话,但是你从来没有打电话给我。”Samantha笑着说。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就像橱窗里的陶瓷洋娃娃。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说:“我知道我一定会再遇见你的,所以不必打电话。”   Samantha笑得更开心,说:“你们中国人说话都这么圆滑么?”听到她懒洋洋的声音,我如同沐浴再深秋晌午的阳光下一般舒服。   很快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课间休息的时间很快过去。我实在不甘心就这样再次分别。于是我对她说:“晚上可以一起吃个晚饭吗?我请客。”   Samantha微笑点了点头。   我对她笑了笑,离开了。那一整天我的心情都特别好,心里一直在想着她。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来自不同环境和语境的女孩竟可以如此迷人。那种仿佛是蒙特利尔鸦片般的异国风情让我疯狂和陶醉。   那天晚上,我和Samantha在三角地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门外见面。很出乎我的意料,她竟换了一件衣服,并精心的化了淡淡的妆。我喜欢女孩子化过淡妆的样子。在我看来,无论是不化妆,还是化浓妆,都是对天然美丽的破坏。化淡妆象征着人类对自己天然的样貌的诠释。而化过淡妆的 Samantha让我更加爱慕。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特别容易对女孩子动心的。仿佛只是一个漂亮女孩的微笑,便可以让我的心抽搐、羁动。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充溢着欲望的机器,无法控制自己泛滥的情感。   晚饭的气氛有些沉郁,但还算愉快。我点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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