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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房祖名一同游台北 王思聪房祖是什么关系?

发表时间:2023-08-07 03:01:27  来源:晨曦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网  浏览:次   【】【】【
主任,其他教授都是名副其实的,花白头发,厚眼镜,浓重的方言。但幸运的是,这些老先生们都清高正直,他们中大部分都曾经是北大戏剧学科的泰斗,对于这个专业在北大的复兴和回归显然兴奋而激动。于是我便也心甘情愿的做了他们的学生,开始了在戏剧系四年的学习和生活。多年之后,我感觉命运的安排真是巧妙,我的大学生活又何尝不是一出蹩脚的戏剧?   戏剧系的课程远比想象中的枯燥。一年级的时候,要学习大量和戏剧无关的基础课。我们的方向基本是西洋戏剧,所以光外语就要学习两门,还有大量的诸如政治课、数学课之类的全校必修课程。专业课只一门,就是美丽的系主任教授的西洋戏剧史。如果说开学典礼上让我们见识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倾城的风采,那么在课堂上我们则看到了这位女博士博学的一面。这个通晓英文、法文和古希腊文的女人游戏般的给我们讲述她所熟悉的戏剧史,引经据典,令人惊叹。   除了戏剧史,我最热衷的便是作为第二外语修习的法文课了。在母亲的影响和熏陶下,从小我就是个欧洲文化的热衷者,尤其是对法国文化。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让我们轮流给大家介绍自己喜爱的一首诗,同学们无一例外的讲起了唐诗宋词,只有我介绍的是法国诗人兰波的《奥菲利娅》。显然那喜欢喋喋不休的年轻语文老师并不了解兰波,甚至不知道谁是奥菲利娅,所以在我的发言结束后她也只是僵化的点了点头,她也并没有预想到在自己的学生会有超越自己所识的本领,所以表情尴尬得很,只是说很好很好。于是便让我有一种戏弄了别人的成就感。   第一堂法语课教的是语音。那些简单的发音规则自己看书便可掌握,所以听起来有些乏味。至于什么小舌音鼻化元音,是我从小就发得出来的。无聊的时候,我便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让我兴奋的面孔。事实是,命运并没有让我失望,因为我在前排靠窗的位置上看见了一张我熟悉的面孔——是半个月前我在酒吧里邂逅的那个外国女孩。于是原本很沉郁的我立刻兴奋了起来。   我从来不相信缘分,但我认为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必然有道理,代表着上帝给我的启示。于是我迅速的从书包里取出我的钱包,从夹层中翻出了那张她给过我的卡片,寻找她的名字:Samantha。这个名字让我愈发的兴奋。   课间休息的铃声打响,我便三步并作两步的向她走去。我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显然她也十分惊讶。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我,眼神中隐隐带着异样的疑惑。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1(2)   “你好啊,我们又见面了。”我对她说。我竟然感觉到自己有些紧张,因为我原本应该说英文。   Samantha疑惑的看着我,一下子恍然大悟似的笑了:“原来是你,我认得你。”女孩说的也是中文。   我在她旁边的空位上坐下,看着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一向很善于和女孩子搭讪,但当对象是一个来自不同文化的漂亮女孩时,便又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   “我记得我给过你电话,但是你从来没有打电话给我。”Samantha笑着说。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就像橱窗里的陶瓷洋娃娃。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说:“我知道我一定会再遇见你的,所以不必打电话。”   Samantha笑得更开心,说:“你们中国人说话都这么圆滑么?”听到她懒洋洋的声音,我如同沐浴再深秋晌午的阳光下一般舒服。   很快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课间休息的时间很快过去。我实在不甘心就这样再次分别。于是我对她说:“晚上可以一起吃个晚饭吗?我请客。”   Samantha微笑点了点头。   我对她笑了笑,离开了。那一整天我的心情都特别好,心里一直在想着她。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来自不同环境和语境的女孩竟可以如此迷人。那种仿佛是蒙特利尔鸦片般的异国风情让我疯狂和陶醉。   那天晚上,我和Samantha在三角地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门外见面。很出乎我的意料,她竟换了一件衣服,并精心的化了淡淡的妆。我喜欢女孩子化过淡妆的样子。在我看来,无论是不化妆,还是化浓妆,都是对天然美丽的破坏。化淡妆象征着人类对自己天然的样貌的诠释。而化过淡妆的 Samantha让我更加爱慕。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特别容易对女孩子动心的。仿佛只是一个漂亮女孩的微笑,便可以让我的心抽搐、羁动。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充溢着欲望的机器,无法控制自己泛滥的情感。   晚饭的气氛有些沉郁,但还算愉快。我点了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红酒,味道尚可。她是一个健谈的女孩,我是一个健谈的男孩,但是语言的障碍让我们之间少了很多应有的交流。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彼此了解了关于对方的重要的信息。她来自加拿大,她的父亲是加拿大使馆的一名外交官。她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后来又随父亲来到中国,在北大读书,学得也是中文。   晚饭结束后,我们都有些黯然,似乎都不想让这段邂逅就这样结束。在西餐厅幽暗的灯光下,她蓝色的瞳孔显得有些哀怨。   我们低着头从餐厅走出来,外面月光皎洁。   “不如我们到未名湖边去散步吧?”她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带着可爱的微笑。   我的心情也突然明朗了起来,笑着点了点头。   时间已经是初秋,夜晚湖边的空气已经凉入骨髓了。未名湖原本只是一滩连干净都算不上的池水,湖边矗立的突兀的博雅塔也不过是座废弃了的水塔。但因为共同处在这座著名的皇家园林里,便被那些无趣的文人墨客赋予了很多强加的涵义。但无论如何,在不大的燕园里,这两个物件算是浪漫的,所以未名湖边也便成了北大的情侣和准情侣们栖息的场所。   “不知为什么,我一看见那座塔,便会感觉有些害怕。”Samantha对我说。   我抬头看了看远处得博雅塔,在黑暗中是显得有些突兀,张牙舞爪,嚣张至极。   “没什么可害怕的。那只是座水塔。里面根本没有人的。”我对她说。   我知道她说她对某种事物的害怕,实在以一种高明的方式“示弱”,表明她渴望被保护的心境。这是最常用的示爱的方式。   我们低着头沿着水岸漫步,谁也没再说话。我看见 Samantha紧紧的把外衣裹在身体上,低垂着头。心里生出无限怜惜之情。我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她抬起头看着我,目光中充满感激。于是我感觉到时间、地点都很正确,便轻轻的抱住了她。   Samantha把头埋在我的怀里,紧闭着眼睛,我可以感受到她的心跳。那一刹那我感觉自己已经爱上了她。一见钟情,曾经被我鄙视的概念,发生在我身上,让我无法抗拒。   我低下头去吻她,她完全没有抗拒,也没有热烈的回应,只是淡淡的配合我,完全没有传闻中西方女子的放纵,但也不似东方女孩的做作和矫情。   那天晚上,我和加拿大女子 Samantha 的性接触局限在了这个吻上。我们吻过之后,我轻轻的为她扣好外套的扣子,把她送到勺园留学生公寓门外,便告别了。临走的时候,她看着我,目光中洋溢着异国的温情,让我难以割舍。   送走了 Samantha ,我一个人坐在四十五楼下的长长的石凳上,回味晚上的温存。已经接近晚上十点,但校园里还是会有行色悠然的行人。对于那些北大的顽主们而言,夜晚才刚刚开始。我点了一根烟,缓缓的抽了起来。我的嘴唇边还保留着来自 Samantha唇膏的余香,让我回味无穷。而此时,口袋里的手机却开始兀自叫个不停,如同深夜里树桠上栖居的乌鸦。   我看了看蓝色的液晶屏幕,是一个很奇怪的号码。于是我顺手接通,耳朵里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枫,你还好吗?”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1(3)   我意识到是琳,是那个我认为我自己爱着,并始终未曾放弃爱着的琳。   我感觉自己周身的血液都将凝固。尽管我们在分别之前曾经有过那段缠绵的历史和刻骨铭心的盟约,然而我们都是聪明人,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或许此生我们便到此为止了。我从来不为业已失去的东西难过,所以尽管我曾经深刻的想念过她,却也早已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   可当她的声音再度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又不由自主的激动起来。我很清楚,那种感觉仍然是爱情。   “我好想你。”琳在电话里说,声音依然乖巧和妩媚。我闭着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显然对于她而言,离别并不意味着分手。而她的声音,又何尝不让我回到那个纯情激荡的年代。   “我也想你。你回来吧,我真的想你。”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开始哽咽,心里也开始难过。   电话那边传来琳无可奈何的轻叹,使我意识到了自己某种程度的言不由衷。我刚刚和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女孩亲吻,现在又对过去的未分手的女友倾诉起了我的思念。但我坚持认为,那是一句真心话。   和琳在秋风里淡淡的聊了十几分钟,我没有问她在国外生活的景况,她也没问我近几个月的经历,我们只是那样静静的倾听着对方的呼吸和对自己的思念,便已满足。如同中学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少男少女的恋爱是禁忌,我们只能在夜深人静父母熟睡后拨通彼此的电话,只是希望能够聆听对方的浅浅的呼吸,就心满意足了。那是多么纯真的岁月啊!   “我一定会回去,你等我。”琳对我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说:“你好好照顾自己。想我就给我电话。”   琳浅浅的笑了笑,挂断了电话。我一个人握着微微发烫的手机,傻瓜一样的站在秋风里,心潮翻沉。   (www.mutong.com.cn)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2(1)   “你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一样,不停的从山脚向山上推石头,之后石头滚下来,你再继续推,永远没有尽头,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轮回。”丁磊在去听讲座的路上对我说了这样一番话。正是深秋最美丽的时候,燕园内纷纷飘落的树叶妖艳之至。   丁磊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同班同学,学理科的。高考的时候只填了一个志愿:北京大学物理系,却被阴差阳错的调到了大热的金融学专业。现在谈起这个来,他还一脸苦笑,跟我慨叹命运是个多么混蛋的杂种。   丁磊是在听我讲述了Samantha和琳的故事之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来的。他是一个优秀却不渊博的人,所以对于他的那些煞有介事的比喻,我一贯当作笑话来听。这次也是一样。我不知道我此刻的心境和西西弗斯的传说有什么关联,但我习惯于有什么事情都和他讲一讲,毕竟和他比较熟悉,而且我们彼此信任。   “那你究竟怎么打算?”丁磊问我。   “没什么打算,事情如何发展我就如何打算。”我懒洋洋的回答。我刚刚进入大学,最初的兴奋尚未彻底消退,实在不想考虑这样麻烦的问题。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我和丁磊一同去听的讲座是比较文学所乐黛云教授的“比较中的东西方文学”。对这个老太太慕名已久,不光因为她是汤一介的老婆,还因为曾经读过她的几本专著,很为之折服。讲座的题目很大,大概是“世纪之交的比较文学”云云之类,但乐女士讲得津津有味,口才超群。这是上了北大后听的第一个讲座,总体来说是颇为满意的。讲座结束后,已经是傍晚九点半了。我和丁磊在教室门外告别,便径直回了宿舍。   “少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吧。”分别的时候丁磊对我说。   我笑了笑,在他胸口捶了一拳,没有说话。   宿舍里只有阿超一个人,在百无聊赖的看着漫画书。   “他们俩呢?”我问他。   阿超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基本没有表情。我知道这是他表达“不知道”的方式。他是一个被家庭娇惯得有些过分的孩子,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他从不在意。我们对此习惯了,也便无所谓了。他半靠在床头,懒散的看着手中的《机器猫》,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即使是在寝室内,他也总是穿着雪白的袜子,并把头发梳得纹丝不乱。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室友。他总是涂抹太多的香水,尽管不是廉价的那种,但那浓郁的香气也经常让住他对面的我呼吸困难。而且他话很多,我又是比较喜欢安静的人。   我看了看窗外,夜色刚刚落幕,华灯初上的街道很漂亮。我实在不愿意这样的夜晚就浪费在格子间般的集体宿舍里。   “想一起出去玩吗?”我沉吟了很久,转过头问阿超。   阿超抬起大脑袋,疑惑的看着我。   “我想去酒吧坐一会,你一起去吗?”我问。   “好啊,我也正无聊呢。”阿超对我说。他迅速的从床上跳起来,穿上了他的锃亮的黑皮鞋。   “走吧!”我对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和阿超在大街上溜达了半天,直到夜晚的秋风吹得我们有些不舒服,才钻进北大东门外的一家灯光很昏暗的酒吧。那是一片很混乱的地方,凌乱的散落着很多幽暗的娱乐场所和一些名人故居。毕业之前便被拆除了。   进去后才发现,那是一间安静得有些乏味的酒吧。灯光很暗,某个隐蔽的墙角有一架大钢琴,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绅士模样的男人在煞有介事的弹奏着莫扎特的G大调弦乐小夜曲,仿佛他真的理解那乐曲的涵义。   不大的屋子里坐着一对对窃窃私语的情侣,使得我们两个大男孩的出现显得诡异而不协调。   因为外面实在有些冷,我们也懒得再找其他地方,只好硬着头皮坐了下来。脸孔白净的服务生很有礼貌的询问我们想点什么。   “一打嘉士伯。”我头也没抬的对他说。   “大学附近的酒吧,不会都是这副样子吧。”我对阿超说。   阿超笑了笑,没有说话。   于是我们谁都不说话,只是那么默默的喝着自己的啤酒。毕竟我们还不熟悉,仅仅几天的共同生活还不足以让我们有很多话题可谈。   可是当我们每个人都喝下两瓶啤酒后,话便多了起来。   “你注意到咱们班那个上海的女孩没有?就是那个叫施羽的。”阿超一脸坏笑的问我。   我仔细回忆班里女生的那些乏善可陈的面孔,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   我点点头:“注意到了,怎么了?你认识她?”   阿超摇摇头:“不认识。不过她真漂亮,身材也棒。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了。”   我对阿超的评述颇不以为然。那个叫施羽的女孩的确很漂亮,但是绝对属于那种看久了会腻的类型。而且我感觉她的面孔有几分象高中时期那个差点害我失学的女朋友,所以凭空对她有几分厌恶。但是我不想破坏阿超无罪的幻想,于是便说:“她是不错。咱们班还有好多其他女孩子也很漂亮的啊,你都没有兴趣?”   阿超撇撇嘴:“我这个人,无论什么都要追求最好的。次好的和最差的在我看来都毫无分别。”   《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2(2)   阿超的这个观点很新颖,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我。我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很少有极端的想法和癖好,显然在这点上阿超和我不同。但对于别人的有创意的观点,我都会很感兴趣。   “你说,如果我想追施羽,应该从哪里入手?”阿超面颊绯红,声音兴奋,显然嘉士伯的起了作用。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打趣他:“像你这种大帅哥,对她微笑一下就足以让她喜欢上你了。”   话说出了口,我便有些后悔了,因为这句恭维使我显得有些像个同性恋者。但听了我的恭维,阿超却哈哈大笑,声音爽朗,毫无滞碍。而我对他最初的那点反感也在他的笑声中烟消云散了。   看来,对于彼此不熟悉的男人而言,了解彼此的最好的方式就谈论女人。只是可怜了那些无辜的女孩,成了我们这些无聊的男人们无谓的谈资。   我们喝光那一打啤酒后,已经是午夜时分了。我头脑还比较清醒,阿超却连走路都不稳。他口中嘟嘟囔囔的说着他对女人的种种看法,我却无法听得清楚了。于是我把他送到宿舍楼下,看着他自己摇摇晃晃的走了上去,我便转身离开了。同伴酣醉而自己却保持着清醒,一种莫可名状的孤独感立刻涌上我的心头。   莫名之间,我竟孤身一人慢慢踱到勺园外国留学生公寓楼下,对着一排排漆黑的窗子大喊Samantha的名字,喊了十几声,直到值夜班的保安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值班室内跑出来喝停我为止,但是始终没有一个窗子的灯光点亮。   我从外头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Samantha留给我的电话。在10秒钟漫长的等待后,我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   “Hello?”电话里她的声音微弱疲惫,让人怜惜。   “是我。”我低低的说。她的虚弱的声音让我开始为刚才的粗鲁的叫喊而惭愧。不过此刻的我是一个醉鬼,即使道德感淡漠一些,也是无所谓的。   “这么晚了,有事吗?”Samantha问。   “我想你。特别特别想你。我想见你。”我对她说。不知为何,我感觉我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仿佛我自己都被自己这种痴情感动着。   “这么晚了,你喝醉了吗?”Samantha说,语气中有些不快的迹象。   “我很冷,可以让我上去坐一坐吗?”我问。   电话里Samantha轻轻的叹了口气,说:“你等我一会吧。”   于是我挂断电话,一屁股坐在楼下的草坪上。深夜的草地上积满露水,屁股下面一片湿凉。10分钟之后,我看见头发蓬乱,睡眼惺忪,裹着厚外套的Samantha从公寓的大门走了出来,四下张望,寻找我的踪迹。我心里涌出莫名的喜悦,从草地上跳了起来,向她跑过去。   她看着我,目光交织着嗔怪和疼惜。我笑嘻嘻的看着她。夜晚的Samantha并不如白天美丽光鲜,但是却慵懒妩媚,让人有急切的拥有的欲望。   “跟我上来吧。”她面无表情的说。然后便一个人往前走。我一步一步的跟在她后面,上了电梯,进入了位于4楼的她的房间。   一进入她的房间,我便从她身后紧紧的抱住了她。她没有挣脱,而是站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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