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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会究竟是干什么的?杨紫琼获奖当场做手势,赵薇、马云也加入

发表时间:2023-12-25 08:39:18  来源:晨曦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网  浏览:次   【】【】【
极乐鸟物语(灵兽异恋系列)[机器猫] 书名:极乐鸟物语(灵兽异恋系列) 作者: 机器猫 出版社:新疆青少年出版社 系列:流星族*休闲花园 ISBN:7-5371-4343-9   她和他的关系够暧昧吧,   继兄妹--双双缱绻的男女。   他像暴风雨般狂猛席卷她的生活,   她如极乐鸟般试图唱致泣血来解脱。   这就是他们的爱情吗?   是的,他爱得沉默专横而霸道,   她被爱得没有尊严没有空间没有自我。   他热衷于囚禁,她一心于自由,   若要两全,就以死亡来收梢吧……   他说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他说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后才会得到自由,他说他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躲不开,也逃不掉。   除了妥协,我别无选择。对付一个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种方法,就是让他自动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个。虽然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   夏季的雨总是来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风,疾风骤雨之后,徒留一片狼藉。起码,雨在去之前会变弱变小,轻柔地抚慰被它肆虐过的土地;而他,过境之后,不留一句温言细语。   引擎在风雨中止息,车灯划过青黑的大理石雕花淄体,随即熄灭。我打开车门,顶着皮包冲向玄关,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却足以让雨水打透衣衫,成一只地道的落汤鸡。   大门迅速打开,女佣急忙将我拉进屋里,惊惶地叫着:“小姐,您怎么不在车里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顺着鬓发滑过我冻得苍白泛青的面颊,滴入脚下的高级红毛地毯,晕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渍。我拾眼瞄过楼梯平台上的时钟,暗暗松了口气,目光在偌大的客厅中搜寻那道强悍的身影。   一条干燥柔软的浴巾兜头盖脸地朝我罩下来,两只沉重坚实的大手按上我的头顶,粗鲁地揉着我半长不短的头发。我在窒息之前挣扎出浴巾的包围,大口大口地喘气,眼前正对着刚毅坚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结,住上抬,对上他暗黑色凶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声音同样冷凛沉缓:“为什么不带把伞出门?”   “我忘了。”   “为什么不等佣人拿伞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挂钟,抖着声音:“你只给我四十分钟,现在还差两秒。”我发抖不是因为我害怕,是因为我冷。   摄氏二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过后的暴风雨。我没吃晚饭,在冷气十足的工作室里侍到深夜十一点半,四肢因为长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脉几乎停止循环。这时他打电话过来,以愤怒的语气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里,四十分钟内出现在我面前。”   我直觉的反应就是抓起皮包冲出门,工作室离别墅有二十分钟的车程,我还要扣除搭电梯和取车的时间。深更半夜不怕塞车,但是我没想到外面在下雨。还好,还好,终于赶得及。但显然,这样守时速到的服从仍然无法令他满意。他仍然怒气腾腾,而且颇有没完没了的趋势。   “小芳,去给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直接走到二楼卧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捞,还是差一点点。   “我的皮……”接受到他恶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将“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他昨天、确切地说是前天还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会在今晚,哦,确切地说是昨晚回来。那就意味着,我必须乖乖待在别墅等他,像后宫的妃嫔迎接君王的宠幸,最好是盛装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这样,至少我没有。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虽然的确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个不容人忽视的男人,只有他忽视别人,决不允许别人忽视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过他的怒气,也知道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现结果会更糟。就如他所说,我躲不开,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选择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气地扯掉我身上的湿衣服,顺利地又毁掉我一套价值不菲的香奈尔套装。当然,只要我愿意,他会赔给我十套。但是我讨厌逛商场买衣服,也讨厌适应新衣服摩擦皮肤的感觉。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看着我。”他三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将我的视线从那件寿终正寝的套装移到他脸上。   我顺从他的命令,很认真地看他。一个月外出洽公使他显得有些疲惫,青惨惨的胡髭布满下巴。凹陷的眼中泛着淡淡的血丝,因为刚刚洗过澡,头发粘湿凌乱地贴着额头,遮住他宽阔饱满的天庭。他的脸型略显消瘦,五官棱角分明,鼻梁挺直,眼窝略深,有点像混血儿,眉毛粗而浓,斜飞入鬓,颇有几分侠客之气,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里他是个地道的强盗。如果他不是那么爱发脾气,如果他的薄唇能时常勾出点和善的笑意,他应该是个好看的男人。   我对男人的长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难看来形容,因为我总是区分不出英俊、帅和酷的差别。   获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总算舒缓。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后识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着我,直接抱进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样丢进浴缸,粗声粗气地说:“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   浴缸内的热水溅了一地,按摩垫的缓冲使我免于受伤,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缸边沿,痛得我用力皱了下眉头。他大力地关上浴室的门,弄出砰然巨响。我一直很奇怪这房子的门都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经得住他长期的虐待。   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啊!他永远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贴切又不文雅。我真怀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亲生儿子,想他曲大制作在乐坛如鱼得水十几年。惟一的儿子却乖庆狂傲,丝毫没有文艺人的气质。不过他在商界呼风唤雨的气势倒颇有乃父制作的音乐之风。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亲,如果两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风的女人,不知道会……   噢!知道了又如何?曲凌风买过谁的账?恐怕他死去的母亲从坟墓里跳出来也无法阻止他的独断专行,更别说跟他从来都不亲的父亲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的继母。是的,我的母亲就是他的继母。不过我们之间不像其他继兄妹的相处模式,既没有相亲相爱,也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尴尬暖昧的青涩之情。事实上,在他蛮横无理地介入我的生活之前,我们根本算不上认识。我妹妹倒是对他钦慕已久,但是他这个卑鄙小人只会利用她来要挟我。惟有小弟——他和我共同的弟弟——是这个复杂关系中惟一的幸运者,得到所有人的关爱。   “砰”的一声,浴室门被大力推开,他探进头来叫道:“怎么还没洗好?再给你一分钟,下来陪我吃饭。”   我想他这辈子永远学不会轻言细语地说话,至少对我是不会了。   我缓慢地擦干身子,费力地穿上浴袍。我不是要故意拖延时间,也不是想逃避和他吃饭,更不想惹他生气。实在是——我的手腕好疼,刚刚撞到的地方已经红肿,估计很快就会淤青,而且,我不确定是不是伤到了筋骨。   砰!门又被撞开,我发誓听到了门板激烈的抗议声。   “还在蘑菇什么?你不知道我饿了吗?”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叫喊,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同时,我还要忍着手腕的剧痛与浴袍的带子奋战。天知道我也饿得快虚脱了,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也不穿就去吃饭。   “你的手怎么了?”他大手一伸,正好抓住我受伤的地方。   “咝——”我痛得直抽气,差点逼出眼泪。   “怎么弄的?”他轻轻翻转我的手腕,用指腹在红肿的肌肤上轻触,另一只手抬高我的下巴,沉着脸再问一次:“怎么弄的?“   “你弄的,刚刚将我抛进浴缸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会因此而自责,只会生气,因为我没有保护好自己。他的论调是,我现在每一寸肌肤都属于他,所以我得“给他”好好照顾。当然,他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他一向只享受权利。   “该死的!”他用力耙了耙头发,不知在诅咒谁,脸上又添一层阴郁暴躁。   他牵着我的左手走出浴室,开始翻箱倒柜地乱找一气,最后懊恼地喊:“小芳,你见鬼的把急救箱藏到哪儿去了?”   “啊?”小芳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先生,在这儿。”她快手快脚地从矮柜最底层拿出急救箱。我猜她刚刚不是在厨房就是在餐厅,隔着一层楼和数道门,她居然能听清他喊些什么,不知道是房间的隔音效果不好还是小芳的耳力又进步了。   他拿着药油,笨手笨脚地帮我涂抹。我咬紧下唇,尽量不痛呼出声。   “先生,还是我来吧。”小芳大概是看不下去他这样折磨我,仗义执言。   “你出去。”他的声音嘶哑沉闷,带着压抑的火气。小芳同情地看我一眼,乖乖出去。   大滴的汗水从他的额际滴到我手臂上,他的手在不停颤抖。涂药这种小事做不好也会急得出汗?这可不像曲凌风的作风。   他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然后毫无预警地将我推倒,欺上来热切地吻我,大手肆意地触抚我的肌肤。天!我猛然意识到,刚才浴袍的带子根本就没系上,他在涂药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   凶猛激烈的欲望席卷而来,我只来得及在他的粗喘声中模糊辨出一句:“是你诱惑我。”   真冤枉!但是这个时候,我无力争辩是谁诱惑谁的问题,并且争辩也毫无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想、要。   这三个字就足够了。   ★☆★☆★☆★☆★☆★☆★☆★☆★☆★☆★☆★☆★   我像一只折翼的鸟,落上一支破败的桅杆,漂流在暴风雨的海面。不知何处是彼岸,不知何时会翻船。我在狂风巨浪中沉浮,听海啸的声音,听浪花的轻喘。暴雨融进阴沉的海面,迎合波涛的旋转,狂风在呐喊,卷起我栖息的风帆。我被摔得支离破碎,惟有灵魂,仍在暴风雨中挣扎盘旋。   风停了,雨住了,我的灵魂还在飘荡。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肌肤。不,那不是雨,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   天花板不再旋转,我的神志逐渐清明,看清了他激情过后的面容,疲惫而满足。他侧躺着,一只手轻抚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压着我右边小臂。我觉得怪异,一时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总之通常我们不是这种姿势。我动了动被他压麻的右臂,手腕的刺痛仿佛不那么严重了,我知道了,是因为他一直压着我的右臂,所以觉得怪。某种柔软的情绪触动心底,我隐约知道他维持这个动作为了什么,又固执地不去明了背后隐藏的东西。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只用来玩乐的乌,这样放生的时候才不会眷恋。   他缓缓张开眼睛。眸子呈现略微的深蓝,显得清澈明亮。他只有在十分欢娱和满足的时候,眸子才会呈现这种颜色。他看着我,嘴角线条舒缓,眉梢略微垂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我几乎看呆了,那种幸福样和的感觉,就像暴风雨过后的海上日出,温暖、灿烂、光芒万丈。   某种不雅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之间的静默。“咕噜噜,咕噜噜……”   他微挑眉心,一本正经地道:“我的肚子在叫。”   我也一本正经地说:“还有我的。”   他咧出一个货真价实的笑容,拉我起身,帮我系好浴袍的带子,一起下楼去吃已经冷掉的晚餐,或者叫消夜,又或者叫早餐。   其实他是个不会笑的人,笑起来总有那么点别扭,不是显得阴沉诡异,就是显得嚣张狂妄,而刚才那个笑,就显得傻里傻气。不会笑的人,还是不要笑的好。我,同样是个不会笑的人。   ★☆★☆★☆★☆★☆★☆★☆★☆★☆★☆★☆★☆★   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令我无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为我是一个词曲作者,流行的说法叫做音乐人,无论写歌还是谱曲,都必须要有一双灵活的手。事实上,他不工作的时候,通常也不喜欢我工作,他会带我出外旅游、运动,疯狂地花钱,或者仅仅坐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偶尔去参加宴会。心倩好的时候,他会让我唱歌给他听。他在别墅的四楼开辟了一向设备精良的音乐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实,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创作出任何东西,我必须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我怎能在一个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拥有灵感?   我独自躺在四楼阳台的吊床上,听落地窗内传出的音乐,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悬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方,阴凉惬意,抬眼便可见层层绿叶中垂挂的青绿色葡萄,颗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涩。一星期前的暴风雨并未对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很怀疑,看起来这么小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么鼓励它与狂风骤雨斗争?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坐起来,目光掠过剑兰、楠竹、葡萄藤环绕的空中花园,穿过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栏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荡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条饱食过后的鲨鱼,在水中优雅惬意地游动。“哗”一声,水花分散,他顺着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结实,比例匀称,随着走动微微牵扯,湿润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远处传来高跟鞋踩在砾石路面上的声音,一条纤细修长、稳重干练的身影转过喷泉朝他走来。赂呈褐色的秀发整齐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脑后,过大的黑框眼镜遮住那双深邃美丽的眸子,一袭探蓝色的职业套装使她看起来严肃刻板。是曲凌风的秘书秦昭,一位标准的职业女秘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职业女秘书”这几个字,就会联想到“职业杀手”。其实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杀手拿钱剥夺的是人命,秘书拿钱剥夺的是老板的时间。更甚者,这种人拿谁的钱就操刀宰谁的时间和体力,直到榨干老板的血为止。   秦昭走到曲凌风身边,无视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偷懒迷人的姿态,直接打开她的公文夹,念着她此行来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着加冰马丁尼,对她这种目中无他的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如果这个世界上曲凌风还曾尊重过谁,那么非秦昭莫属。只有她敢在他怒气腾腾的时候一如既住地说话,只有她敢对他犯的错误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种自信和勇气令她敢于无视曲凌风的心情,敢于在他面前我行我素,还是,她之于他有着特殊的意义?通常,这种诡异的关系会发展成为刻骨铭心的爱情。老板与女秘书,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书压抑而执着的苦恋,老板懵懂而强烈的在乎,于是,某一天,某一种机遇,使两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彼此确定了心意,于是相知相守,永不分离。   爱情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不是吗?   一直以来,我就在期待,期待秦昭可以抓住他的注意力,那样,我就可以安全无虞地远离暴风雨。   我仍然在期待、盼望、奢望。   秦昭说的那些,我几乎完全不懂,也不想去懂。我跳下吊床,走回音乐室。   曲凌风抬头望一眼四楼阳台的方向,继续听秘书的报告。   我将音响开到最大,放的是电影《Love story》的主题曲,是少数我爱听的英文歌曲之一。那句经典名言love means not 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还曾在大学课堂上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就有很多人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奥利佛和珍弗尼之间的那种真爱,《爱情故事》不过是个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难有人相信男女之间会满足于“茅草屋内的爱情”,会相信“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抱歉”。   至少,我不会相信。   我将自己蜷缩进厚厚的软垫,跟着歌曲哼唱: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story of how great love can be   The sweet love story that is older than the sea 。。。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当我的思绪从歌曲中游荡回来,他的脸就悬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紧锁着我迷离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时关掉音响,唇滑到我耳际吹着热气,“以后不准你唱这么伤感的歌,虽然你唱得很美。”   “伤感?“我疑惑地轻喃,“这首曲子并不伤感。”   “可是你的样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轻轻抚过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么会?我眨着酸涩的眼睛,盯着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没有擦干。”   “我在阳光下躺了十分钟,有多少水都蒸发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听首歌会哭。何况这部片子自始至终就没有感动过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哝一句。将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显的伤痕,满意地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开滑翔翼。”   “什么?”   “我明天在新城有个会议,那里新建了一座滑翔翼游乐场,会议结束后我们去玩。”   “可是我手头有case,你已经耽误了我一个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没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东西,我们一个小时后出发。”他放开我,吐出两个字:“现在。”   我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下楼,压抑心中激烈酌反弹情绪。我就像他的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想何时使用就何时使用,可悲的是,手机还有充电的时候,而我,甚至没有充电的权利。   一个小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他坐进房车,在他公司总部的大厦顶楼搭直升飞机飞新城。   ★☆★☆★☆★☆★☆★☆★☆★☆★☆★☆★☆★☆★   夏季的夜通常阴沉闷热,到处都是饱和的水气,我讨厌空调过滤后空气的味道,打开窗子,却仍然无法顺畅地呼吸。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似乎又有一场不小的雨。为什么我待的地方总是下雨?虽然我喜欢听雨水敲击在物体上的滴滴嗒嗒的声音,但是我不喜欢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风雨。一阵冷风吹过,雨势迅速弥漫过来,空气中渐渐涌上一股泥土的芬芳,还夹杂着青草的气息,我的呼吸终于顺畅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个两天两夜,我就不必陪他去开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诚地祈祷。   他宽厚坚实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轻轻吻我的后颈和肩头,“为什么还不睡?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不累吗?”   “里面太闷,我出来透透气。”有他在的时候,我很少透得过气。   “你的手冰凉。”他拉上窗户,将我拥进怀里,半强迫地拖回床上。   他总是强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关掉音响,拉上窗帘,关掉电脑,抽走曲谱,合上钢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无论我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即放弃。眼里只能有他。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多久,他曾经、说过,只要我顺从他,就会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仿佛遥遥无期,因为他的贪婪无休无止,禁锢了我的入,还想禁锢我的心,我的灵魂。如果他是一只精致的笼子,我还有飞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风雨,无论我飞到哪里,都挣脱不了狂风暴雨的侵袭。我多么羡慕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风雨的勇气。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来看雨,他从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失眠。我常常梦到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被一个残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来囚禁我的不是笼子,而是一条无形的线,每当我远离他一定范围,就会全身奇痛无比。我持续地夜复一夜地做着这个噩梦,始终看不清君王的脸、也看不到我的结局。   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祈祷,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后的清晨显得分外耀眼,大地万物经过雨水的洗礼焕发出清新的光泽。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郁闷。   他让我留在酒店,中午回来接我出去吃饭、然后直接到游乐场。一个上午,我时睡时醒,头晕目眩,身上忽冷忽热。我向服务台要了两颗退烧药吃了,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出了一身虚汗。   电话在十一点半响起,我虚弱地应了一声:“喂?”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酒店,在大厅等我。”下完命令,切断电话,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洗把脸,觉得略有些精神,换好衣服下楼来,刚好赶上他的时间。   他有些不悦地看着我的衣服,“穿成这样怎么玩滑翔翼?”   “我看着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齐竖起,大声道:“司机,到百货公司。”   我像一尊没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牵着进服装部,买了一套运动服换上,又牵着回到车里。直到进入滑翔冀场地,我才有机会挣扎解释:“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眼中喷火,“从昨天开始就满脸的不情愿、陪我让你这么难过吗?你那件该死的case就那么重要吗?”   我在闹什么别扭?难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难道他听不到我说话有气无力?难道他看不到我虚弱得要晕倒了吗?我想对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从来就不是我的性情,何况此时,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天籁。”他撑住我虚软的身体,“你怎么了?”   视线朦胧中,我仿佛在他眼中看到焦虑。一定是幻觉,他怎会知道什么叫焦虑?   “天籁,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量一把抱起我,冲向停车场。   他命令我,他总是在命令我,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够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来找我。我的意识逐渐抽离,他那恼人的粗嗓音搅得我不得安宁。从一开始,从他听到我的歌声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我清静。   佟天籁永远记得那天,记得那个雨后的早晨。昨夜的暴风雨凶狠猛烈,刮碎了她卧室朝南的玻璃,雨水打湿了整张床铺,害她一夜又湿又冷。钟点佣人走的时候特地关好屋子里的所有门窗,可是她没有预料到风会刮断院内的树枝,砸碎她房间的玻璃。父母的房间和妹妹的房间都空着,但她没有过去。她认床。认妈妈的味道,母亲已经带妹妹离开好久,房子里早就没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依赖这张床。稍早前父亲有电话过来问她好不好,她回答很好,她不能让父亲担心,父亲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父亲想当个称职的父亲,只是力不从心。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不会给父亲添麻烦。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父亲的,她不能让母亲知道父亲忽略她,否则母亲就会把她从父亲身边带走。她爱父亲,也爱母亲,她从来没有恨过母亲,但是她同情父亲,所以她选择留在父亲身边。   她将房间内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找出急救箱为手肘上划破的伤口上药,这点小伤不要紧,不会痛。她冲了杯牛奶,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这些足够填满她的胃。电话铃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喂,您好,佟宅。”   “姐,”佟天娇软软的嗓音传来,“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   “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奶。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   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   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   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   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谁背叛了谁的问题。曲叔叔是母亲踏人乐坛遇到的事业伙伴,对理想和人生的共同认知使他们走到一起,所以,这场婚礼应该拥有女儿的祝福,而不该是怨恨。   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几十年的幸福。天籁微笑着,在大家的祝福声中替母亲鼓掌。   “哼!”一声极端轻蓖愤恨的冷哼从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少年。穿着剪裁合宜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拧成一条直线。仿佛察觉她的注视,少年狠狠地瞪了天籁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他细长的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转过她的脸庞,细细梭巡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有一抹了然。   佟家姐妹俩同样承袭了母亲韩梅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父亲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母亲多些。   天籁还未及出声斥责少年,天娇小小的身子已经朝她冲过来,一头扎进她怀里,抱着她喊:“姐姐,姐姐,我好想你哦。我一直等不到你,怕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呢?姐姐也想你。”天籁亲了亲她粉嫩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天籁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对新人,扬起一个真诚的微笑,“妈,曲叔叔,恭喜你们。”   “天籁,”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哽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曲离朝那少年道:“凌风,叫妈妈。”   少年踞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曲离低喝。   “离。”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什么?已经十五岁了,还不如天籁懂事。”   “哼!”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父亲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少年狠狠一跺脚,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天籁!”   “姐!”   天籁被推个倒仰,受伤的手肘重重撞上椅背,血迹迅速浸透了衣袖。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急忙拉开衣袖察看,一脸担忧。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母亲。   这是她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那场婚礼结束在医院的走廊上,她的右臂为此挂了一个月的石膏。此后十二年,她没有再见过这位名义上的继兄。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   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话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她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勘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实际上,他很少主动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主动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他自知单凭外貌、还没有出色到能够吸引全部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身家财产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骨子里那股野蛮的掠夺欲促使他像龙卷风一样四处席卷、掠夺。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霸气使他迅速获得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他老子有名望,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许多宴会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击。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臂撒娇。凌云不太喜欢亲近生人,她是什么人,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鬼?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已经有记者将曲离夫妇的视线有意引向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她又搭上天娇的手臂,“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上大学。”她最后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小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很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移,十几年风光炫耀的生活,仍然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佟天籁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机械的微笑。某个久远的画面回到曲凌风脑海,一抹纤细秀气的影子与眼前的身影重叠,原来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名义上的另一个继妹。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人群外围,准备找个舒服便利的位子,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曲离的老搭档叫道:“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摇滚乐手,趁今天的机会、给大家唱一首吧。”   天娇将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唱歌各位叔叔伯伯听过好多次了,还是听我姐姐唱吧,她才真正得到我妈妈的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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